湖南省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十一:衡州花鼓戏
衡州花鼓戏
衡州花鼓戏是明末清初湘南地区流行的民间小戏剧种,以衡州地方方言为舞台语稍加提炼而形成的湘南花鼓戏独一流派。声腔基本以“唢呐牌子”和“川子调”为主,音乐以活泼、开朗、高亢、激昂著称,热情奔放、载歌载舞、山歌浓郁的表演形式是衡州花鼓戏的基本艺术特点。衡南、衡阳、耒阳、常宁一带叫“马灯”,攸县、茶陵一带叫“地花鼓”,安仁、永兴一带叫“花灯”,台湾一带叫“衡阳花鼓”,各地叫法不一。1954年根据湖南省文化局意见统称衡阳花鼓戏,各县专业剧团均以各县冠名。1982年,在筹备撰修《中国戏曲志•湖南卷》时经过论证协商,将流行在湘南各地的花鼓戏剧团统称为衡州花鼓戏。
衡州花鼓戏起源于明嘉靖年,形成于清中时期,各种史志均有详细记载,距今已有近200多年。衡州花鼓戏的传统剧目有165曲之多,小型剧目有104曲,中型剧目有35曲,大型剧目26曲,各种剧本通俗易懂,杂用土语乡音,生活气息相当浓郁,因地制宜,各县专业剧团的舞台语一般采用地方官话,丑行仍以衡阳官话为主。演出行当以小生、小旦、小丑为主,在“三小”行当中尤以“丑行”为首。
具有上述特征的衡州花鼓戏在整个衡阳地区,乃至整个湘南地区的广大民众的传统文化生活中占有相当的地位,是传统文化、民俗地方文化的缩影。抢救、保护好衡州花鼓戏,其价值主要有:
保护好作为湘南地区传统、民俗、地方文化之缩影的衡州花鼓戏,将推动和促进传统优秀文化特别是湖湘文化的弘扬,同时,对丰富和完善地方戏剧史、地方民间艺术史都将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
衡州花鼓戏在发展时期的流传过程中既带有浓厚的农耕文化特色,又融入了市民通俗文化的鲜活因素,在湘南地区的街角巷尾,田间地头,到处可以听见有人哼着三川调、四川调及洞腔课子,到处可以耳闻衡州马灯的唢呐牌子。流行的不一定是永久的,然而,衡州花鼓戏却有着永久的魅力;成了湘南地区人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婚丧、嫁娶、生日喜庆、宗祠庙会、至建房升迁、聚会开业,都非他莫属,因此,保护好衡州花鼓戏对身为农业大市的衡阳市乃至整个湘南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地推动作用和影响。